第(1/3)页 两人得到了沈珈宁的承诺,犹豫着是不是要放了她。 “先让她写个口头协议。”连晓棠的社会经验比闫苗苗要丰富得多。 她知道这种口头承诺没什么用,立字据才有法律效应。 “好。”闫苗苗跑到外屋,把自己高中时候用的作业本和笔都拿了过来。 “我怎么说你就怎么写。”连晓棠把笔和本子丢到沈珈宁身上。 “那你是不是得先解开我的手呀。”沈珈宁见机会来了,连忙提出要求。 “你给她解开,从她腰上再捆一根绳。”连晓棠指挥到。 我靠。 沈珈宁没想到这两人居然没被眼前的胜利冲昏头脑,还有心思绑她。 她只得老实地握笔写下了协议。 “本人沈珈宁(身份证号:110102xxxxxxxx),自愿将日后所有收入都捐赠给连晓棠(身份证号370201xxxxxx))、闫苗苗(身份证号410909xxxxxx)。” 落款写了今天的日期,连晓棠还掏了个口红给沈珈宁当成印泥抹上,让她盖上手印。 拿着这张简单的协议,两人安心多了。 “那现在是不是可以放了我呀?”沈珈宁试探性地问道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