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五十九章,血族大佬到底养了个什么玩意-《快穿之总有人想阻止我上天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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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没有没有,我错了。”莫锦辰微微一吓,立马把头摇成了拨浪鼓,认错态度端正:“真错了。”

    虚心认错,坚决不改。

    云延深吸了一口气,甩出一踏资料:“给你将功补过的机会。这次比赛,去取得血杯。”

    莫锦辰又一次听到了血杯,有点疑惑却还是不太愿意:“啊?为什么,我不太想。”

    怎么一个两个都盯着血杯?

    云延看都不看她,自顾自地擦拭着金丝边的眼镜:“不去?可以,那你给我站墙角去,我和你算算你最近惹了多少事。”

    莫锦辰的小脸一下子垮了。

    她觉得自己千不该万不该,就不应该去揪老师的杂毛猫头鹰。没揪杂毛猫头鹰,这次闹事老师也不会公报私仇,老师不公报私仇,自己也不至于被云延逼的这么被动。

    她开始理解伟大的哲学家王某泽的那句话:四年前我就不该吃那口饭。

    呜,四天前我莫锦辰就不该去揪那只杂毛猫头鹰。

    云延看着她那张委屈巴巴的脸,终于还是无奈解释道:“血杯的情况特殊,如若被有心人利用,你的处境便很危险。血杯多年没有离开惠特比小镇,长老院突然将其定为比赛奖品,怕是中间有人别有用心。”

    “到时候赢了比赛去惠特比小镇,瑞缪尔也会陪着你和长老院的人一起去。注意,会路过人类的地界,这次绝对不能任性甩来他。”云延交代着,丝毫没有考虑过莫锦辰会输的可能。似乎只要她愿意,就一定能赢。

    血族中没人比云延更清楚莫锦辰能力。那不是属于人或者血族应该有的能力,对付几个年轻的血族,简直就像在欺负小孩子。

    莫锦辰满脑子的注意力全在云延后面那句话:会路过人类的地界。

    人类。

    哇,她都十几年没接触人类社会的好吧?唯一偶尔能接触人的时候就是看到别的血族的血仆。那些人都有着类似的特征,大部分都是麻木的,漂亮的如同易碎的玻璃制品,夹杂在生与死之间,只剩下一副躯壳和最原始的欲望。

    莫锦辰对他们说不上同情,但心里也难免有几分兔死狐悲的凄凉。云延见她不喜欢便吩咐了下去,以至于近几年她连血仆都见不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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